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授予
学位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
一、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相关说明
论文、专利和专报等作者须是研究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校外兼职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或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研究生,成果完成人可以是校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成果须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研究生,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可以是联合培养协议中指定的联培单位),成果内容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论文收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正式录用函(论文收录日期以正式收录证明为准,并由导师签字确认),会议论文须有EI或ISTP检索证明。发明专利须有公开号。
原则上1项成果限1人用于学位申请。为鼓励合作研究产生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发表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顶级学术刊物及其子刊以及本学科专业顶级学术刊物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制定刊物清单,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根据工作合作贡献,允许多名研究生(总数不超过4名)分别用于学位申请。
二、授予博士学位对成果的要求
对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须取得科研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术论文级别以《2024年中科院期刊分区表》为准。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一)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
1. 在SCI(含SCIE)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 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3) 制订并获颁布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排名不限)1项,有署名和具体任务(提供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4)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5)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国家级科创竞赛二等奖或省部级科创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6) 出版学术专著1部,研究生在专著封面应有署名;
(7) 获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1项,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应为获奖单位;
(8) 获全国性行业协会(学科相关,具有推荐参评国奖资质)授予的科技奖项1项,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应为获奖单位;
(9)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创新性成果。
2. 在Nature、Science、Cell或CNS专业子刊等高水平期刊(期刊清单见附件1)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根据工作合作贡献,允许不超过4名研究生分别使用该论文申请学位。
三、授予硕士学位对成果的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成绩与答辩成绩皆不低于85分或所取得成果满足所属学科专业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学位。
(一)授予学术硕士学位对成果的要求
1.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
(1)在SCI(含SCIE)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并申请发明专利1项;
(3)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并发表学术论文1篇;
(4)获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1项(排名不限);
(5)获全国性行业协会(具有推荐参评国奖资质)授予的科技奖项1项(排名不限);
(6)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期刊清单见附件1)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根据工作合作贡献,允许不超过4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
(7)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2.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
(1)在SCI(含SCIE)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并申请发明专利1项;
(3)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并发表学术论文1篇;
(4)获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1项(排名不限);
(5)获全国性行业协会(具有推荐参评国奖资质)授予的科技奖项1项(排名不限);
(6)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期刊清单见附件1)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根据工作合作贡献,允许不超过4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
(7)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8)参加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有署名和具体任务(提供证明,导师签字确认);且发表学术论文1篇(不含会议论文)。
(9)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等全国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项1项(排名第一);奖项项目内容与学位论文相关,并发表学术论文1篇(不含会议论文)。
3.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
(1)在SCI(含SCIE)、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以下简称“北核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在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公布的最新版国际会议列表(见附件3)、中国控制会议(CCC)、IEEE MEMS会议中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3)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4)在学科相关高水平竞赛(见附件4)中,获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及以上,取排名第1名;或获得国家级奖励,其中一等奖取排名前5名,二等奖取排名前3名,三等奖取排名第1名;以上竞赛奖励排名中导师除外;
(5)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6)参加由导师主编的学术专著撰写,有署名和具体负责章节(具体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7)参加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有署名或具体任务(提供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8)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或者获得行业协会、学会(具有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资格)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以上奖项排名不限。
4.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含扩展版)、CSCD(含扩展版)、A&HCI、北核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RCCSE》目录B类及以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正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CD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应用技术学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申请发明专利1项;
(3)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获国家级竞赛奖项1项(特等奖取前9名,一等奖取前7名,二等奖取前5名,三等奖取前3名)或国家二级学会、省级学会及以上组织的各项竞赛奖项1项(获特等奖取前5名,一等奖取前3名,二等奖取前2名,三等奖取首位);认定的国家级竞赛奖项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赛事的国家三等奖及以上;
(4)专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5)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5.生态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EI、CSSCI、A&H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允许排名前3的最多2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
(2)在北核正刊或CSCD正刊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在CNKI收录及同时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且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或在CNKI收录及同时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获批植物新品种1项(研究生排名前5),允许最多4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
(5)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申请发明专利2项,或获奖励1项(奖项清单见附件5);
(6)专报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7)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6.数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1)在SCI(含SCIE)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2)在北核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3)在北核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且学位论文盲审成绩不低于80分;
(4)在“其他重要英文期刊”(见附件6)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5)在北核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且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1项;
(6)在与数学相关的高水平学科竞赛(见附件7)中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取前3名),并且在北核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学位论文盲审成绩不低于80分)。
7.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含扩展版)、CSCD(含扩展版)、A&HCI、北核正刊、AMI收录的期刊(含集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领域的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每篇字数超过5000字;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地方主要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字数不限;
(2)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政府奖或行业协会奖,特等奖取前7名,一等奖取前5名,二等奖取前3名,三等奖取前2名);
(3)获国家级竞赛奖1项(特等奖取前13名,一等奖取前11名,二等奖取前9名,三等奖取前7名)或国家二级学会、省级学会及以上组织的竞赛奖项1项(特等奖取前9名,一等奖取前7名,二等奖取前5名,三等奖取前3名);国家级竞赛奖项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全国三等奖(或铜奖)、全国大学生思政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项;
(4)专报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5)参加由导师主编的学术专著撰写,有署名和具体负责章节(具体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6)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二)授予专业硕士学位对成果的要求
1.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点、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EI或北核正刊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申请发明专利1项;
(3)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4)获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1项(排名不限);
(5)获全国性行业协会(具有推荐参评国奖资质)授予的科技奖项1项(排名不限);
(6)参加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有署名和具体任务(提供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2.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北核正刊、中国科技核心正刊、CSCD正刊收录期刊、《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
(3)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省级及以上学会指导下的学科竞赛中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1项;(其中国家级奖项第一等级奖取排名前5名,第二等级奖取排名前3名,第三等级奖取排名第1名;省部级奖项第一等级奖项取前2名,第二等级奖项取第1名);
(4)专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5)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6)在JCR一区期刊、《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的T1级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中的领军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学术论文署名第一、第二作者的研究生(导师除外)可以分别将该论文用于学位申请;
(7)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1项;或者获得行业协会、学会(具有推荐国家奖资格)科学技术奖励1项;或拥有由具有推荐国家奖资格的行业协会、学会组织鉴定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1项;以上奖项排名不限;
(8)开发1套功能完善的系统(在工程实践中进行验证(附应用单位证明),且有完备设计和开发文档),并依此获批软件著作权1项;
(9)参加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有署名或具体任务(提供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3.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点、机械专业学位硕士点、交通运输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北核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在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公布的最新版国际会议列表(见附件3)、中国控制会议(CCC)、IEEE MEMS会议中发表EI收录学术论文1篇;
(3)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
(4)在学科相关高水平竞赛(见附件4)中,获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及以上,取排名第1名;或获得国家级奖励,其中一等奖取排名前5名,二等奖取排名前3名,三等奖取排名第1名;以上竞赛奖励排名中导师除外;
(5)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或者获得行业协会、学会(具有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资格)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以上奖项排名不限;
(6)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7)开发1套功能完善的系统(在工程实践中进行验证,且有完备设计和开发文档),并依此获批软件著作权1项;
(8)参加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有署名或具体任务(提供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4.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北核正刊、中国科技核心正刊、CSCD正刊收录期刊、《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
(3)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或本专业领域省级及以上学会指导的学科竞赛省部级及以上奖项1项。其中,国家级奖项第一等级奖取排名前5名,第二等级奖取排名前3名,第三等级奖取排名第1名;省部级奖项第一等级奖项取前2名,第二等级奖项取第1名;
(4)专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5)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6)在JCR一区期刊、《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的T1级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中的领军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学术论文署名第一、第二作者的研究生(导师除外)可以分别将该论文用于学位申请;
(7)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1项;或者获得行业协会、学会(具有推荐国家奖资格)科学技术奖励1项;以上奖项排名不限;
(8)开发1套功能完善的系统(在工程实践中进行验证(附应用单位证明),且有完备设计和开发文档),并依此获批软件著作权1项;
(9)参加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有署名或具体任务(提供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5.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点
申请设计专业硕士学位者,除须满足下述条件(1)-(3)任意一项科研成果外,还需满足(4)-(8)任意一项科研成果:
(1)在SCD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在EI收录的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
(3)在地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或外观专利授权1项;
(5)在SCD期刊或地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艺术设计作品1次及以上;
(6)艺术设计作品在地市级以上竞赛中获优秀奖及以上;
(7)艺术设计作品在地市级以上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展出,国外参展级别由设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8)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含设计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6.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点
(1)获地市(厅局)级及以上风景园林相关奖项1项(奖项及排名认定要求详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风景园林专业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指导性目录》);
(2)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3)专报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获得植物新品种1项(研究生排名前5),允许最多4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
(5)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
(6)在风景园林相关领域的国际重要期刊(SCI(含SCIE)、SSCI、EI 、A&HCI 收录)、北核正刊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南大核心)收录或其他重要期刊(详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风景园林专业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指导性目录》)发表学术论文1篇;
7.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含扩展版)、CSCD(含扩展版)、A&HCI、北核正刊、AMI收录的期刊(含集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管理学相关领域期刊(中国知网CNKI官方主站全文收录)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应用技术学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允许排名前3的最多2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
(2)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获批软件著作权1项;
(3)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政府奖或行业协会奖,特等奖取前7名,一等奖取前5名,二等奖取前3名,三等奖取前2名);
(4)获国家级竞赛奖1项(特等奖取前13名,一等奖取前11名,二等奖取前9名,三等奖取前7名)或国家二级学会、省级学会及以上组织的竞赛奖项1项(特等奖取前9名,一等奖取前7名,二等奖取前5名,三等奖取前3名);国家级竞赛奖项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全国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项;每个奖项最多允许2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
(5)专报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参加由导师主编的学术专著撰写,有署名和具体负责章节(具体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7)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8.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含扩展版)、CSCD(含扩展版)、A&HCI、北核正刊、AMI收录的期刊(含集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社会工作相关领域期刊(中国知网CNKI官方主站全文收录)发表学术论文1篇;
(2)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政府奖或行业协会奖,特等奖取前7名,一等奖取前5名,二等奖取前3名,三等奖取前2名);
(3)获国家级竞赛奖1项(特等奖取前13名,一等奖取前11名,二等奖取前9名,三等奖取前7名)或国家二级学会、省级学会及以上组织的竞赛奖项1项(特等奖取前9名,一等奖取前7名,二等奖取前5名,三等奖取前3名);国家级竞赛奖项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全国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项;
(4)智库成果(包括政策建议、规划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提案、调研报告等)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5)参加由导师主编的学术专著撰写,有署名和具体负责章节(具体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6)撰写案例并参加全国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MSW研究生案例大赛;
(7)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9.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含扩展版)、CSCD(含扩展版)、A&HCI、北核正刊、AMI收录的期刊(含集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管理学相关领域期刊(中国知网CNKI官方主站全文收录)发表学术论文1篇;
(2)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政府奖或行业协会奖,特等奖取前7名,一等奖取前5名,二等奖取前3名,三等奖取前2名);
(3)获国家级竞赛奖1项(特等奖取前13名,一等奖取前11名,二等奖取前9名,三等奖取前7名)或国家二级学会、省级学会及以上组织的竞赛奖项1项(特等奖取前9名,一等奖取前7名,二等奖取前5名,三等奖取前3名);国家级竞赛奖项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全国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项;
(4)智库成果(包括政策建议、规划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提案、调研报告等)专报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5)参加由导师主编的学术专著撰写,有署名和具体负责章节(具体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6)撰写案例并参加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
(7)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10.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点
(1)获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hina Accreditation Test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CATTI)三级及以上证书(口译或笔译);
(2)获上海市中高级口译证书;
(3)参与导师的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纵向课题(必须经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4)参与出版10万字及以上的译著(必须有出版社证明,并经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5)参加学校及学部(院)认可的翻译类学科竞赛(目录见附件8),并获得省部级竞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竞赛省赛三等奖及以上或韩素音等国际翻译大赛优秀奖及以上;
(6)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参赛内容须与翻译相关,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必须经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11.农业专业学位硕士点
(1)获批植物新品种1项(研究生排名前五),允许不超过4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
(2)获得本专业省级及以上学术竞赛奖项,第一等级奖项和第二等级奖项允许不超过3名和2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研究生排名前五);或者获得地市级竞赛奖项,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奖项允许不超过2名和1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研究生排名前三);或者在省级以上学会或行业协会的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研究生为报告人);
(3)在SCI(含SCIE)、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研究生排名前五),允许不超过3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
(4)在北核正刊、或CSCD正刊、或中国科技核心正刊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研究生排名前三),允许不超过2名研究生分别用于学位申请;在《应用技术学报》或除以上期刊以外的其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5)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
(6)专报获得地市级(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7)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研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2);
(8)参加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标准制定、著作撰写,有署名和具体任务(提供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三)其他可申请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
除各学科专业规定的科研成果要求外,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独立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具有一定显示度且符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的实践成果或其他高水平代表性成果,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通过后,也可用于申请学位。
实践研究成果是指研究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所形成的、具有应用价值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工程/产品案例、政策建议、艺术创作、软件系统、技术标准等。具体认定标准由学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6级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适用本规定及之后发布的文件;此前入学的研究生适用所有文件。
五、本规定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