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上海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范》(沪教考院社考〔2026〕5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做好学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科学选拔。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应用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高层次应用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
1、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指导下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进行组织实施。
2、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由学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研究生招生分管负责人及纪检监察等分管负责人参加。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学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部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研究生招生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学部复试工作具体方案,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部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监察小组主要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察。研究生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的全面组织管理工作。
3、学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建复试工作人员库,严格选聘人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判标准,规范工作人员的复试工作行为和用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工作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4、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在复试工作中,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5、学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学部的复试工作。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若干面试考核组,考核组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教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需有企业导师参与;考核组设秘书1人(可由考核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每个考核组成员需包含一位心理教师。
6、学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识别复试环节的风险点,对复试期间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舆情等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研究生复试学部统一安排,分批次进行。
1、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志愿批次原则上以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7日进行。
2、“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7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启动。调剂批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调剂复试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络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平台进行,备用系统拟选用腾讯会议。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同一批次复试差额比例为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前准备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部实际情况,经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公布进入学部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依据国家统一要求,针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专业不得出现不同分数线。
3、学校、学部、专业、学习方式(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专项/普通计划,5个元素中任意一个元素发生变化,都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4、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工作由学部组织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1)身份审查。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电子版文件。(2)学历审查。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等电子版材料;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并发送扫描版电子材料。(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5、严格管理定向就业考生的招考,加强对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的资格审核。须严格审验其定向就业合同,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向,即不得由定向就业转为非定向就业。
6、学部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设备故障、网络掉线等突发状况,确保网络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统一复试平台,同时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7、学部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每天对复试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并对进校复试的考生统一管理,组织考生有序、完整地完成复试流程。考生在复试期间要注意交通、食宿等事项,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8、学部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每天对复试房间进行消毒并保持通风,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自行使用。
五、复试
1、一志愿线下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共100分,各占30%、70%。笔试部分,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英语、材料科学基础等基础理论知识。同一批次参与复试的考生需在同一时间统一进行笔试考试,不同批次复试试题不同。原则上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调剂网络远程复试考核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在复试时当场随机抽取考题,“一生一题”。所有考核组成员在同一复试房间内对考生进行集中面试。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学硕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硕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4、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复试考核组成员现场独立完成打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交由专人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考核组成员需注意着装得体,不得在复试过程看手机、接打电话、中途离开,并保持全程录音录像。
6、学部指定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全过程的记录与材料整理。
六、调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26年复试(A类考生)最低控制线要求(以教育部发文为准),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复试具体要求参见学部后续通知。
2、严禁任何学部、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严禁通过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七、成绩评判及拟录取条件
1、考生的最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各占5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
(2)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在满足上述(1)、(2)条件基础上,同一专业同一批次,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以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5)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定向就业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向,即不得由定向就业转为非定向就业。
八、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复试工作纪律
1、凡参与命题、阅卷、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学部负责管理,报研究生院备案。严格复核录取成绩,不得登错分数或违规修改成绩。登分过程监督小组需全程参与,并要求每张打分表有专家签名。
2、学部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提醒其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1、学部在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在本学部网站上公布。
2、按照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材料技术学部在复试期间接受考生申诉,申诉邮箱02115101@163.com。
十二、体检
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健委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体检不合者不予录取。
十三、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材料技术学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材料技术学部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