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技术学部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方案
编辑: 章奇 发布时间: 2026-09-02 浏览次数: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上应教〔2025〕11号)(以下简称《推免实施办法》),结合材料技术学部实际,制定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生”)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优化调整,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建立科学遴选的评价体系,突出考察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各类学生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渠道畅通。

4.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的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


二、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

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延期毕业生、留学生、专升本学生、定向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较强,专业素养良好。一般要修完前六学期(四年制)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全部学分,课程无一考不及格,修读课程的累计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3.00及以上(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且位列本专业毕业生前50%(含)。成绩绩点和排名均使用课程首次成绩(剔除竞赛等加分因素)核算。

(3)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托福网考(不含家考、拼分等形式)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

以上外语成绩统计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24时,且成绩须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自考试时间起四年内有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业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本科毕业后不直接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三、名额分配

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各专业及班级的毕业生人数,综合考虑重点发展的学科及专业建设情况、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将名额分配到各专业及班级,各专业及班级申报学生依据综合考评得分排序推荐。材料技术学部2027届推免名额共计15人,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表:

如部分专业(班级)没有足够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候选人或弃权,剩余名额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上述分配原则调剂给其他专业(班级)。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才兼备的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学部层面成立材料技术学部2027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材料审核专家组等专项工作组,各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材料技术学部2027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房永征

副组长:刘 敏

组  员:张小懿、张  娜、付  斌、刘玉峰、申  慧、张英强、章  奇

秘  书:张正东

职  责: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推免工作要求,负责制定本学部推免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


2.材料技术学部2027届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陈  勇

组  员:徐小威、储耀卿、王斌君

秘  书:宋鑫莉

职  责:对本学部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材料技术学部2027届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组

职  责:按照文件规定的评价方法、审核方案和工作要求,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应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应重点对其中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结果要公开公示。


五、推免遴选综合考评计算方法

1. 遴选评价指标及权重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综合考评分作为推免生排序依据。综合考评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术及创新成果三部分组成,各项均以百分制计,各项权重分别为85%、7.5%、7.5%。综合考评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评分=学业成绩分值×85%+综合素质评价分值×7.5%+学术及创新成果分值×7.5%。

推免候选人应提供相关项目指标的证明材料或成果,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若专业推荐排名综合考评分相同,依次按学业成绩分值、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和学术及创新成果分值排序。若仍相同,依次按CET-6、CET-4、学术成果、竞赛成绩排序。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由学部2027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 学业成绩分值

坚持全面考察,按照培养方案中前六学期所有课程的首次成绩(剔除竞赛等加分因素)计算,成绩以学校教务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折算成百分制学业成绩。折算方法如下,其中平均学分绩点为学生修完前六学期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

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5)× 10

3.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本科阶段在读期间的思想品德考核、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志愿服务、荣誉获奖、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总分不得超过上限分值(100分)。其中,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计分情况的,只取1项最高分参与计分。计分内容及加分细则见附件1。

4. 学术及创新成果

学术及创新成果主要包括学生本科阶段在读期间取得的学术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计分内容及加分细则见附件1。

依据校级推免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术及创新成果审核认定制度和办法,学部对推免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学术及创新成果进行全面审核和认定。对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学术及创新成果,在本学部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成绩计算。


六、推免工作程序与日程安排

1. 推免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学部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成立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及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

(二)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当年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实际,制定学部推免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经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予以公布,并报本科生院备案。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学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推免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对申请学生逐个进行评议,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学生姓名、专业、综合考评分、排名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公示期3天。

(五)本科生院汇总各学院(部)上报的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全校拟推荐名单,经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后,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六)本科生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正式推荐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七)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正式推免资格,根据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填报志愿、完成复试和录取。除教育部有关文件限定外,所有推免生享有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2. 日程安排

(1)9月3日前,发布推免工作通知,并组织学生报名。学生本人须在截止日期前将推荐表、综合素质评价核定表、学术及创新成果核定表、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等电子版提交至班级辅导员处,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4日12:00,逾时视为自动放弃。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作为归档材料于9月15日之前提交。

(2)9月4日,辅导员初步审核申请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剔除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并将学生申请材料(含推免汇总表)交至材料审核专家组。

(3)9月5日-9月7日,材料审核专家组初步审核学术及创新成果材料,并通知所有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准备答辩。

(4)9月6日-9月8日,学部组织材料专家审核组审核鉴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术及创新成果等,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同时将审核结果报给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工作方案完成综合考评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学部拟推免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于当天在学部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日期为3天。

(5)9月9日,遴选工作小组将学部推免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汇总交至本科生院。

(6) 9月10日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拟推免生名单,公示7天后,由本科生院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七、其他相关事项

1. 学生申报前应慎重考虑,对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对推荐、选拔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依学部公布的申诉渠道向推免生遴选监督小组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学部在发布公示名单时同步公布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受理时限;监督小组应及时受理、核查并按程序作出处理并反馈。对学部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学生可按规定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一步申诉。

学部申诉人及联系方式:张正东(60873439,15121009457)

受理时间:8:30-20:30

受理地点:第七学科楼B422

邮箱:419332792@qq.com

经学校审定获得正式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再列入就业计划,不再申请境外高校留学。学校不受理放弃推免资格申请。自推免工作完成之日起,学校不再向推免生提供就业协议和用于境外留学的在读证明。各专业辅导员、班导师在遴选推荐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2.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3. 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低于75分;

(二)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舞弊情形;

(四)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到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六)违反校规校纪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受违纪处分。

4. 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当年要求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最新要求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可对当年的具体实施方案做适当调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技术学部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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