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2016第一学期第二次考试安排如下:
1. 第二次考试时间、地点
(1)第二次考试申请时间为1月25日至1月26日中午12:00,体育、公共选修课不能申请第二次考试,实践类课程、实验课程已合格者,不能申请重做;凡课程不及格者无需申请自动列入参加第二次考试名单。第二次考试申请登陆http://ems.sit.edu.cn,网上提交(最多选三门)。特别提醒,按照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安排上学期考核课程的第二次考试。学生可报名参加,成绩记录以第二次考试为准。若第一次考试总评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而第二次考试后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总评成绩最终以60分记录。”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理论课程的第二次考试,在2月24日(周三)至2月27日(周六)进行。请于2月16日起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第二次考试时间和地点。请任课教师做好监考工作,试卷请至院办杨丽妮老师处领取。
(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实践环节重做安排在假期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实验中心统一安排,并通知第二次考试学生。
(4)体育课不及格者:请于2月26日(周五)9:30~10:30至奉贤校区体育教育部办公室与任课老师联系确定考试。
(5)大学物理实验不及格者,请于2月23日(周二)9:00至奉贤第四学科楼二楼物理实验室重做物理实验。
(6)工程实训(金工实习)不及格的学生请于2月23日(周二)下午12:30~15:00至奉贤工训馆一馆210室联系补做事宜。(联系电话:60873152,联系人:蒋老师)
第二次考试答疑时间为2月23日9:00~15:30。答疑地点:奉贤校区第三学科楼A楼三楼各专业教研室,若有老师变更答疑地点,请自行和学生联系并约定具体的答疑地点。
2.参加第二次考试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请于2月23日前到校,主动联系答疑事宜,工程实训(金工实习)及大学物理实验不及格同学请于2月22日到校。
(2)学生必须携带有照片的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参加第二次考试。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缺考者,以旷考处理。
3.取消第二次考试资格
旷考、作弊及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第二次考试。
2月23日二考答疑地点统计表(教师明细表)1.xls
2015-2016学年第1学期二考答疑及考试安排 -材料学院.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