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材料学院安排相关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研究生导师和实验中心老师在假日(含双休日)值班。
值班检查内容如下:
1、进出入实验室的人员应做好登记,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在实验期间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
2、实验人员应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值守,特别是在仪器设备运行期间,应加强监管(每隔15至30分钟察看一次)。在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3、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提前向学院报备,夜间晚上(22:30以后)的实验,必须获得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并由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向学院报备。
4、易制毒、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剧毒品领用和使用应符合学校规定,应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严禁擅自开展使用剧毒品的实验,严禁剧毒药品擅自在实验室贮存。
5、假期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应关闭总阀;气体钢瓶应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暂时移动使用应将气体钢瓶安置在钢瓶车上并固定使用。
6、特种设备在安全年检有效期内方能使用。不使用的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
7、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应按照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或废液暂存柜。
8、实验人员应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饮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7月6日
附件1.
值班安排表.xls
附件2.
实验室安全值班记录表.xls
附件3.
材料学院房间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xls